沈鈞儒
沈鈞儒(1875─1963)字秉甫。浙江嘉興人,生於江蘇蘇州。光緒進士。1905年留學日本,1907年回國,任浙江兩級師范學堂監督,浙江省咨議局副議長。武昌首義後,任浙江都督府警察局局長、浙江省教育局局長。1912年加入同盟會,並參加南社。1922年任北京政府參議院秘書長,反對直系賄選總統。1926年任浙江省臨時政府政務委員兼秘書長。“四一二”反革命政變後被拘禁,經營救獲釋。1933年參加中國民權保障同盟。抗日戰爭爆發前,組織上海文化界救國會和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,開展抗日救亡活動,被國民黨政府逮捕,是著名的“七君子”之一。抗日戰爭爆發後出獄,籌組抗敵救亡總會,任主席;同時創辦《全民周刊》和《全民抗戰》。1939年1月3日,與張瀾等20人聯名發表宣言,怒斥汪精衛叛國投敵。同年創組統一建國同志會,以後又與黃炎培等發起組織中國民主政團同盟。1944年改名為民主同盟,被選為中央常委。抗戰勝利後任中國人民救國會主席。1946年代表民盟參加政治協商會議。1947年民盟被國民黨反動派解散後繼續堅持鬥爭,次年在香港主持召開民盟一屆三中全會,嚴肅批判盟內右翼分子的投降行為,公開聲明要“與共產黨實行秘密合作”。1949年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,被選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。歷任全國大人常委會副委員長,第一至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,最高人民法院院長,中國民主同盟第一屆中央副主席和第二、三屆中央主席。著有《憲法要覽》等。1963年6月11日在北京病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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